你有遇過房客積欠租金、水電與管理費數月,甚至破壞屋況或私自轉租嗎?結果還得進入冗長訴訟程序,最後自己承擔修繕與法律費用...
好消息!《公證法》第13條修正案正式排入議程,新北市租賃公會為大家整理了懶人包,重點一看就懂!
📍 修法重點整理
欠租、提前解約可直接強制執行
✔️ 原本:房東需等租期結束才能訴訟
✔️ 現在:符合條件的租約可直接啟動公證強制執行
✔️ 好處:省時又降低法律成本
租期門檻:兩年以上租約
✔️ 避免短期租約被濫用,
✔️ 保障長期承租人穩定性,
✔️ 讓房東願意釋出長期空屋
承租人權益保障
若強制執行被撤銷,承租人可請求:
1️⃣ 已繳租金返還
2️⃣ 損害賠償
📍 修法的三大好處
✔️ 降低房東風險 → 不怕遇到惡意房客,租屋更安心
✔️ 提升租屋市場穩定性 → 長期空屋更容易釋出
✔️ 支援社宅包租代管政策 → 政府政策能有效運作
🔔 額外提醒 !
2026年起,租金補貼新制只適用合法住宅,出租違建可能無法申請補貼。
公證法修法 + 租金補貼新制 → 讓房東安心出租、租客穩定居住,長租、合法房屋更安全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