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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公證法第13條修正》租屋懶人包:守法房東、承租人都看懂!

2026/1/27 / 最新消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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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草案排入議程平衡房東與承租人權益,提升制度信任度


你有遇過房客積欠租金、水電與管理費數月,甚至破壞屋況或私自轉租嗎?結果還得進入冗長訴訟程序,最後自己承擔修繕與法律費用...

好消息!《公證法》第13條修正案正式排入議程,新北市租賃公會為大家整理了懶人包,重點一看就懂!

 

📍 修法重點整理
 欠租、提前解約可直接強制執行 

✔️ 原本:房東需等租期結束才能訴訟

✔️ 現在:符合條件的租約可直接啟動公證強制執行

✔️ 好處:省時又降低法律成本

 租期門檻
兩年以上租約 

✔️ 避免短期租約被濫用,

✔️ 保障長期承租人穩定性,

✔️ 讓房東願意釋出長期空屋

 承租人權益保障 

若強制執行被撤銷,承租人可請求:

1️⃣ 已繳租金返還

2️⃣ 損害賠償


📍 修法的三大好處

✔️ 降低房東風險 → 不怕遇到惡意房客,租屋更安心

✔️ 提升租屋市場穩定性 → 長期空屋更容易釋出

✔️ 支援社宅包租代管政策 → 政府政策能有效運作

🔔 額外提醒 !

2026年起,租金補貼新制只適用合法住宅,出租違建可能無法申請補貼。

公證法修法 + 租金補貼新制 → 讓房東安心出租、租客穩定居住,長租、合法房屋更安全!